党费收缴基数是如何确定的?

其他特殊情况:

离退休干部、职工 :

以基本离退休费或基本养老金为计算基数,不包括津贴补贴。

实行年薪制人员 :

每月以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,不兑现年终绩效的月份也需按规定交纳。

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 :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。二、党费收缴基数的具体比例

月工资收入(税后) :

3000元以下(含3000元):交纳0.5%。

3000元以上至5000元(含5000元):交纳1%。

5000元以上至10000元(含10000元):交纳1.5%。

10000元以上:交纳2%。

离退休干部、职工:

5000元以下(含5000元):交纳0.5%。

5000元以上:交纳1%。

三、党费收缴基数的特殊说明

排除项目 :

党费计算基数不包括

个人所得税、

养老保险、

医疗保险、

失业保险、

工伤保险、

生育保险、

住房公积金(含个人和单位缴纳部分),

职业年金、

企业年金,以及各类补贴和改革性补贴等。

事业单位党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、

企业人员党员不定期、

非普遍发放的奖金和绩效工资不列入。

(上述排除项目均指税后金额。)

特殊情况处理 :

1.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,经党支部研究,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,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。

2.农民党员、 学生党员、 下岗失业的党员、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、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,有特殊 的交纳标准,如每月交纳0.2元等。

四、党费收缴的其他规定

交纳时间 :

党员应当按月交纳党费,一般应由党员本人亲自交给党小组或党支部,特殊情况可经党支部同意后委托他人代交。

补交与补缴 :

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。

(对于因特殊原因漏交或未足额交纳的党费,党员应及时补缴,补缴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发现漏交或未足额交纳之日起6个月)

违规处理 :

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,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,限期改正。对无正当理由,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,按自行脱党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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