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遇到欠钱的人跑了且联系不上的情况,您可以通过以下几种合法途径来讨债:
首先,向法院提起诉讼。只要您有明确的被告身份信息(如姓名、住址等),法院就会受理。法院会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等法律文书。公告期满后,即使被告不出庭,法院也会进行缺席判决。依据《民事诉讼法》相关规定,被告经传票传唤,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,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,可以缺席判决。
其次,申请强制执行。在您拿到生效的判决书后,如果债务人仍然不履行还款义务,您可以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,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法院有权采取多种强制执行措施,如查询、冻结、划拨债务人的存款,查封、扣押、拍卖债务人的财产等,以实现您的债权。
再次,如果债务人下落不明满两年,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其失踪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第四十条规定,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,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。宣告失踪后,您可以要求其财产代管人从债务人的财产中清偿欠您的债务,因为《民法典》第四十三条规定,失踪人所欠税款、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,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。
另外,如果该债务设有保证人,您可以向保证人主张债权,保证人在清偿债务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。同时,您还可以审查该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,如果是,您可以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债权,因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