徐薇个人资料简介,主演的电视剧电影,图片,写真

徐薇(1967年1月13日—),本名郑如薇,出身苗栗市,为台湾英语补教名师,目前为「徐薇文教机构」(徐薇创办之补习班)负责人、以及NEWS 98电台《徐薇英文教室》、《周末薇薇笑》节目主持人。2004年,检方认定,徐薇补习班的英文教材抄袭刘毅的教材,将实际负责的徐薇文教机构国中部主任蒋美经提起公诉。2006年3月,徐薇文教机构旗下成员「徐薇文化事业有限公司」出版的《高一第1册单字手册(A)》以相同章节编排、整段抄袭的方式抄袭远东图书公司出版的《高中英文》教科书,徐薇文教机构道歉并赔款。、

人物介绍徐薇(1967年1月13日—), 本名郑如薇,出身苗栗市,NEWS 98电台主持人庞德是其胞弟。

徐薇毕业自台北市立第一女子高级中学后,在大学联考中以英文科全台榜眼,进入国立台湾大学外国语文学系,为了家计而开始在补习班担任英文教师。

毕业后,徐薇原先在外商公司工作(同时在补习班兼差教书)一阵子之后,才结束了上班生涯而全心投入补教事业。

借着出版英语教材、主持电视及广播电台之英语教学节目,徐薇渐渐成为台湾的补教名师,并成立「徐薇文教机构」,在升学主义盛行下而竞争激烈的台湾补教业占有一席之地。

理财观念 客家人出身的徐薇,幼时家境不是很好;不过,父母灌输给她的「有土斯有财」观念,牢牢根植在她心中。徐薇就读高中一年级时,父母贷款新台币200多万元买下一间位在台北市内湖区的房子。直到徐薇大学毕业为止,还有尾款新台币138万元未缴清。此后,徐薇在补习班稳定授课,赚钱、存钱到自己24岁那年,才帮父母缴清贷款。从此以后,徐薇买房子,都是以现金付款,从来不贷款。

徐薇喜欢把钱存在银行,因为风险最低,她认为这样最心安也最保险。若该年度有多出来的资金,再拿出来买房子。波动大、风险高的股票与基金只买一点,占总资产比例不到10%。

徐薇买房子,是出于单纯的自用住宅需求。她名下的房产,就算增值了也不售出。唯一的例外,是她在28岁那年以新台币600万元购入的新店3房2厅公寓,位在台北捷运新店线大坪林车站附近(当时台北捷运新店线尚未通车),并在台北捷运新店线通车后以新台币720万元卖出。

抄袭风波 2003年2月,徐薇在英语补教业的强劲对手刘毅(另一位英语补教名师)开设的「刘毅英文家教班」指控其涉嫌抄袭该班所主编的英语讲义而向检警单位控告,当时媒体报导指:「双方当事人都是坊间有名的英文补教业者,使得本案格外引人注目,已引发双方家教班学生与家长的议论纷纷。」2004年,检方认定,徐薇补习班的英文教材确实抄袭刘毅的教材,将实际负责的徐薇文教机构国中部主任蒋美经提起公诉,徐薇本人则因罪证不足而获不起诉,风波也暂时告一段落。2006年3月,媒体报导,徐薇文教机构旗下成员「徐薇文化事业有限公司」出版的《高一第1册单字手册(A)》以相同章节编排、整段抄袭的方式抄袭远东图书公司出版的《高中英文》教科书,远东图书公司已于2005年6月向法院提出告诉。当时徐薇文教机构解释这是因为「工读生疏忽」而造成的疏失,函覆致歉并保证不再抄袭,并表示愿意赔偿新台币二十五万元。 2006年12月5日,台北地检署依违反《著作权法》之罪名,将徐薇与江正明(徐薇的丈夫,徐薇文教机构的班主任)起诉。检察官指控:江正明指示工读生,依照远东图书公司《新时代远东高中英文》第2册与《新解析远东高中英文》第1,2册部分内容,重制成徐薇文教机构的教材。

主持经历 台湾电视公司:《天天乐翻天》的〈疯笑ABC〉单元 行政院客家委员会:《薇薇笑讲客话》(华视、公视播出) NEWS 98电台:《徐薇英文教室》、《周末薇薇笑》 客家电视台:《客话英文大家讲》TVBS欢乐台:《上班这党事》